离婚申请了不想离婚怎么办
玉环法律咨询
2025-04-19
1.申请离婚登记后冷静期内反悔的,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到受理登记的婚姻登记处填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撤回申请。核实无误后,会发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保存离婚档案。
2.冷静期届满后,三十天内没一起去婚姻登记处领离婚证,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。
3.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不想离,在判决前可与对方协商,由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,法院裁定是否准许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申请离婚登记后,在冷静期内可按规定撤回;冷静期届满未按时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;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,可在判决前协商由原告申请撤诉,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。
法律解析: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在协议离婚程序中,设置了离婚冷静期。在冷静期内,当事人若反悔不想离婚,可按流程持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,经核实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确认单并保存档案。若冷静期届满未在规定三十日内共同申请离婚证,法律上视为自动撤回申请。而在诉讼离婚中,在法院作出判决前,原告与对方协商后可向法院申请撤诉,不过最终是否准许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裁定。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疑问或不知如何操作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能为你提供更详细准确的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在离婚程序中,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,不想离婚都有相应的处理方式。协议离婚时,在冷静期内不想离婚,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,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经核实后会收到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离婚登记档案会保存。冷静期届满后未在规定时间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,也视为撤回申请。诉讼离婚时,若法院已受理,不想离婚可在判决前协商,由原告申请撤诉,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。
2.解决措施和建议:
若在协议离婚冷静期反悔,应尽快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回手续,避免错过时机。
诉讼离婚想撤诉,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,共同向法院表达意愿,按法院要求办理撤诉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在协议离婚的流程中,若已申请离婚登记,在冷静期内反悔不想离婚,可通过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撤回申请。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有相应处理,且档案会被保存。这一规定给予了夫妻双方再次慎重考虑婚姻关系的机会。
(2)若冷静期届满,没有在规定的三十日内共同去申请离婚证,法律上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这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依旧存续,需要重新协商或再次启动离婚程序。
(3)在诉讼离婚中,若法院已受理案件,不想离婚时可由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,但最终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。这体现了诉讼程序中法院对案件的把控和决定权。
提醒:
不同离婚方式的撤回程序不同,在处理相关事宜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操作。若遇到复杂情况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在离婚登记冷静期内不想离婚,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,会拿到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离婚登记档案也会被保存。
(二)冷静期届满后,在规定的三十日内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自动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(三)若法院已受理离婚诉讼,不想离婚,在法院判决前和对方协商,由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,法院会裁定是否准许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,发给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将离婚登记档案予以保存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2.冷静期届满后,三十天内没一起去婚姻登记处领离婚证,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。
3.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不想离,在判决前可与对方协商,由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,法院裁定是否准许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申请离婚登记后,在冷静期内可按规定撤回;冷静期届满未按时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;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,可在判决前协商由原告申请撤诉,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。
法律解析: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在协议离婚程序中,设置了离婚冷静期。在冷静期内,当事人若反悔不想离婚,可按流程持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,经核实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确认单并保存档案。若冷静期届满未在规定三十日内共同申请离婚证,法律上视为自动撤回申请。而在诉讼离婚中,在法院作出判决前,原告与对方协商后可向法院申请撤诉,不过最终是否准许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裁定。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疑问或不知如何操作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能为你提供更详细准确的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在离婚程序中,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,不想离婚都有相应的处理方式。协议离婚时,在冷静期内不想离婚,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,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经核实后会收到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离婚登记档案会保存。冷静期届满后未在规定时间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,也视为撤回申请。诉讼离婚时,若法院已受理,不想离婚可在判决前协商,由原告申请撤诉,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。
2.解决措施和建议:
若在协议离婚冷静期反悔,应尽快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回手续,避免错过时机。
诉讼离婚想撤诉,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,共同向法院表达意愿,按法院要求办理撤诉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在协议离婚的流程中,若已申请离婚登记,在冷静期内反悔不想离婚,可通过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撤回申请。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有相应处理,且档案会被保存。这一规定给予了夫妻双方再次慎重考虑婚姻关系的机会。
(2)若冷静期届满,没有在规定的三十日内共同去申请离婚证,法律上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这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依旧存续,需要重新协商或再次启动离婚程序。
(3)在诉讼离婚中,若法院已受理案件,不想离婚时可由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,但最终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。这体现了诉讼程序中法院对案件的把控和决定权。
提醒:
不同离婚方式的撤回程序不同,在处理相关事宜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操作。若遇到复杂情况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在离婚登记冷静期内不想离婚,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,会拿到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离婚登记档案也会被保存。
(二)冷静期届满后,在规定的三十日内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自动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(三)若法院已受理离婚诉讼,不想离婚,在法院判决前和对方协商,由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,法院会裁定是否准许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,发给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将离婚登记档案予以保存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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